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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强化金融监管,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数据库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拟在《数据库办法》正式实施的同时废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
《数据库办法》共6章50条,制定出台《数据库办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的需要。“3号令”作为专门规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业务的部门规章,比《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时间早8年。随着近年来征信业务创新不断涌现,征信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3号令”已无法有效适应当前征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取代“3号令”,建立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类型接入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等统一的监管框架,更好适应征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是落实衔接现行法律法规的需要。2017年至2021年,《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出台实施,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处理和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由于“3号令”颁布时间较早,与上述法律缺少配套的制度衔接,因此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对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的需要。近年来,信息主体权益保障意识日益增强,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质量管理和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出台新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征信维权打击力度,有效防范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住建部将给建筑企业“评信用”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征求意见稿》共7大章34条,适用于建筑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共享,失信信息的认定,信用修复,信用评价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在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采集、更新。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工程项目、荣誉表彰等信息,由建筑市场经营主体录入,并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定推送至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失信信息按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公示期为3年。公示期限自行政决定文书、司法裁判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应当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失信信息按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一般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公示期为3年。公示期限自行政决定文书、司法裁判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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